
你認為,幸福的家庭有哪些共同點?
你的家庭中有哪些成員?除了家庭成員之外,你還有哪些親屬?我國出臺了哪些與家庭相關的法律?
親屬關系體現著親情與愛情,其背后還存在著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。民法典等法律為處理家庭成員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提供了準則。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既調整夫妻關系,也調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員關系(P43相關鏈接)。在家庭成員的各種關系中,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最為密切。
思考:上述情形中家長的理由是否成立?為什么?
案例一:中學生小飛在學校與同學打架,把同學打傷,需要賠償1萬元的醫(yī)療費。小飛的父母以事情發(fā)生在學校為由拒絕賠償。
案例二:父母離婚后,小芙跟隨母親生活。父親一直希望探望小芙,但母親以父親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為由予以拒絕。母親要求父親支付孩子的撫養(yǎng)費,父親則對母親長期阻止他探望孩子為由拒絕支付。
案例三:小琴小學還沒畢業(yè),便被父親張某要求輟學在家務農,還時常遭到父親的辱罵和毆打。為此,村干部多次勸說張某,但張某卻說:“女孩上學沒用,自己管教小孩,不需要別人插手?!?br/>1.父母有撫養(yǎng)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
父母不得虐待、遺棄未成年子女;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;更不得有溺嬰、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;父母應當讓適齡子女按時入學,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,不得阻礙其入學或迫使其中途退學、輟學。
二、育小職責大(父母對子女的權利和義務)
撫養(yǎng):是指父母撫育子女的成長,并為他們的生活、學習提供一定的物質條件。教育:是指父母要按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,采取正確的方法,對未成年子女進行教導,并對其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,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。
2.父母必須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(jiān)護職責
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;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權益;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時,父母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。
3.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
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,既是父母的義務,也是父母的權利。父母有權對子女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和引導,并對子女進行批評教育和合理懲戒。
在我們生活中有些父母因為多種原因選擇離婚,離婚后父母對子女還需要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嗎?如果未成年人父母死亡,由誰來承擔相應的監(jiān)護責任呢?
劉甲的做法是否合法?為什么?若劉甲拒不贍養(yǎng),劉伯是否能自主決定更換監(jiān)護人?
劉伯喪偶多年,兒子劉甲已經成家,獨居的劉伯在一次老年人活動時,遇見了同是喪偶的馮姨,兩人一見如故。相處幾個月下來,劉伯決定和馮姨結婚,沒想到遭到了兒子的強烈反對。劉甲表示,如果劉伯要和馮姨結婚,就別想讓他養(yǎng)老送終,甚至將劉伯鎖在家中,禁止其出門。
1.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(yǎng)的義務
要求子女經濟上供養(yǎng)父母、生活上照料父母、精神上慰藉父母,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。要求子女尊重、體貼父母,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,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。
若劉甲拒不贍養(yǎng),劉伯是否能自主決定更換監(jiān)護人?其依據是什么?
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與其近親屬、其他愿意擔任監(jiān)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(xié)商,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(jiān)護人。
協(xié)商確定的監(jiān)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,履行監(jiān)護職責。
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,成年意定監(jiān)護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。
但是,成年意定監(jiān)護制度也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決定權,故建議選擇與老年人的財產沒有利害關系的人擔任監(jiān)護人。(相關鏈接)
#上海一老人將300萬房產送給水果攤主#
上海寶山區(qū)一名88歲老人的老伴和兒子均已去世,一人獨居,近些年在生活上受到小區(qū)水果攤主小游(化名)一家頗多照料。此后,老人帶著小游到上海普陀公證處辦理了意定監(jiān)護,決定把自己的晚年和遺產,都托付給他,其中包括自己價值300萬元的房產。 雙方還做了遺贈扶養(yǎng)協(xié)議,其中對受益人履行贍養(yǎng)義務有嚴格的義務要求,否則遺囑訂立人可取消財產贈予。
近日,一則女兒毆打年邁母親的視頻在網上熱傳。視頻顯示:一位女子先是不斷地推搡母親,然后將母親推倒在沙發(fā)上怒扇耳光。被打的老人今年已經79歲了,是黑龍江佳木斯中藥廠的一名退休職工,對老人施暴的女子是老人的女兒。在前兩年的時候,老人已經將自己的房子過戶在了女兒的名下,但是,女兒仍然不滿足,多次要求母親將退休金工資卡交給她,但其母親不愿意交出來,于是,這個女子便多次毆打她的母親。
結合法律知識,談談你對上述事件的看法
3.侵犯家庭成員權利、破壞家庭和睦的行為
——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遺棄等
家庭暴力:是指對家庭成員進行身體、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為。虐待: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、凍餓、禁閉、有病不給治、強迫超體力勞動或限制人身自由、凌辱人格等方式,從肉體或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的行為。遺棄:是指有義務扶(撫)養(yǎng)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而拒絕扶(撫)養(yǎng)的行為。
依據法律,實施家庭暴力、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(不只是老年人)的,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相關行為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1.黃某因獨子意外身亡,找到毛某為其代孕生子。毛某生下黃小某后拒絕將黃小某給黃某撫養(yǎng)。多次溝通無果后,黃某不再支付黃小某撫養(yǎng)費,于是毛某將黃某告上法庭。關于本案,下列說法正確的是( )①黃小某對毛某有撫養(yǎng)監(jiān)護的義務 ②毛某有權要求黃某支付撫養(yǎng)費③黃某對黃小某有撫養(yǎng)教育的義務 ④毛某和黃某有相互扶養(yǎng)的義務A.①② B.②③ C.①④ D.③④
2.“有兒有女的,老人被安置在敬老院就沒人交錢了。”長春市張女士說,80多歲的張老太住在這里2年多了,護理費每月1500元,但現在已經欠了2萬多元。在這里,張老太的子女( )A.履行了贍養(yǎng)扶助父母的義務B.遺棄了老人,張老太有權提請法院判決 C.虐待了老人,要追究刑事責任 D.只違背道德而不違反法律
3.2016年6月,李某合法收養(yǎng)表妹張某之子謝某。2018年3月21日晚,李某因認為謝某撒謊,在其家中先后使用竹制“抓癢耙”和塑料制“跳繩”對謝某進行抽打。造成謝某體表150處挫傷。經法醫(yī)鑒定,謝某所受損傷已構成輕傷一級。案發(fā)后,謝某的生父母與李某達成和解協(xié)議,并對李某的行為表示諒解。本案中,李某的行為( )A.屬于虐待家庭成員的行為,僅需受到道德的譴責B.屬于家庭暴力行為,應受到行政處罰C.屬于家庭暴力行為,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D.屬于正常的教育管理行為,不應受到任何處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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